「东营房产网 新浪乐居」
一则新闻引发了全国网友讨论:
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,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,原因是土地到期了。如果要续期,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。
根据报道内容看,这个“三分之一”,是按现在重新评估的当前土地价格续费。而这个评估价格恰好大体相当于这些房子现在房价的三分之一。
如果我不续费会咋样?按报道看,目前会让你的房子无法交易,不给你办交易手续。
对此,温州国土局是这样解释的:
目前房地产市场透明度不足,很多买房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年期对房产价值的意义,
房子本身说白了就是砖块水泥,房产的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的价值。
这下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:这篇新闻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。如果各地就此效仿,天都要塌下来了!
其实,这个“产权”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,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,所以那些二手房的有效期到底是多少,没有多少人真正能明白。
有个王阿姨就是买了这类房中的二手房,面临同样续费而不解,国土局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对她做工作说: 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,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。所以,您当初买房的时候,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…… 以普遍70年产权为准,到时继承你这笔遗产的人将是你的子女或孙子孙女,他(她)为继承这堆已经70年的水泥砖瓦, 将按那时房价的三分之一续费……当他(她)的子女或孙子孙女又继承时,再续费……完美闭环。其实,这相当于一代代交遗产税…… 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。《物权法》只说到期后“自动续期”,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。而《土地法》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。 天下可能有一两顿免费的午餐,但土地这事,还是现实点吧。 1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: 首先你要搞清楚房子的产权状况,包括看清楚土地的使用权当前是什么状态,如果像这次温州的这种情况,很短时间就会到期, 那你也去支付一个十足的市场价格,可能就会存在比较的风险。另外一方面,这种土地到期的情况未来会越来越多, 对于住宅用地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,国土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解决方案;这个解决方案不能局限于某地,必须针对全国,因为这涉及到总体的制度安排。 2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: 未来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密集到期的年份,如果强行要求以现行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来缴纳土地出让金,恐会影响社会稳定。可行的解决路径有两种: 第一,大幅度降低“续期”的土地出让金;第二,以每年征收的房产税代替一次性征收的土地出让金, 在房产税全面开征以后,对“续期”的土地使用权不再征收出让金。
这也就是说,房屋的所有权是**的,只要你买了这个房,房就是你的,没有时间年限。
但是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国家的,有使用期限,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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